【公告】新北市116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及安置初選評量場地資訊
一、依據:中華民國115年 9 月22日 新北府教特字第1151851134號函訂定。
二、初選評量注意事項、清水國小場地配置圖及清水國小各試場座位表如附件所示。
三、注意事項:
(一)為使評量流程順利,8:45前完成報到手續,9:00鐘響完畢後不得入場。
(二)參加評量請攜帶評量證、2B鉛筆、橡皮擦、可自備透明桌墊。
有配戴眼鏡者,請記得配戴眼鏡。
(三)考試時禁止使用智慧型穿戴式裝置(如:智慧型手錶、智慧手環等具有計算、記憶、
通訊傳輸、拍攝、錄影等功能之裝置),且須將行動電話完全關機。
(四)為維持考場秩序不開放家長進校。請家長於校方指定地點止步,並勿於校內逗留。
(五)為維護全體學生之健康,有呼吸道相關症狀時,請自主配戴口罩。
(六)各試場教室保持通風,學生座位保持適當距離。
(七)鑑定結束後,學生由試務人員統一帶至校門口,交由家長帶回。
四、如有相關問題,請洽本校特教組長(電話:02-22618316分機844)或本市國小資優教育資源中心(02-89791352分機801~806)
二、初選評量注意事項、清水國小場地配置圖及清水國小各試場座位表如附件所示。
三、注意事項:
(一)為使評量流程順利,8:45前完成報到手續,9:00鐘響完畢後不得入場。
(二)參加評量請攜帶評量證、2B鉛筆、橡皮擦、可自備透明桌墊。
有配戴眼鏡者,請記得配戴眼鏡。
(三)考試時禁止使用智慧型穿戴式裝置(如:智慧型手錶、智慧手環等具有計算、記憶、
通訊傳輸、拍攝、錄影等功能之裝置),且須將行動電話完全關機。
(四)為維持考場秩序不開放家長進校。請家長於校方指定地點止步,並勿於校內逗留。
(五)為維護全體學生之健康,有呼吸道相關症狀時,請自主配戴口罩。
(六)各試場教室保持通風,學生座位保持適當距離。
(七)鑑定結束後,學生由試務人員統一帶至校門口,交由家長帶回。
四、如有相關問題,請洽本校特教組長(電話:02-22618316分機844)或本市國小資優教育資源中心(02-89791352分機80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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